北京公司注册设立登记需提交的材料(官方版)
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公司设立登记一次性告知单》明确了北京公司注册设立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具体填写要求详见申请书注释;全市实施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按照承诺制办理的,一并提交承诺书。
2 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
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应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股东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自然人股东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股东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类别股东资格证明的提交方式请参见《市场主体登记注册通用指南》。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 );国有独资公司需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委派文件及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的指定文件。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职工(职工代表)签字的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 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
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其他情况请参见《市场主体登记注册通用指南》。
6 验资证明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需提交。
8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中天鼎业,一站式企业服务,电同微I67IO394228:
公司注册:内资公司注册、公司大额注册、北京公司注册、国家局公司注册、无地址公司注册、营业执照遗失补办
公司核名:公商疑难核名,疑难加急核名,代办网上核名,无行业公司核名,无区域核名,集团公司核名,控骨公司核名,中字头公司核名,国字头公司核名,反复驳回复核名,冲突字号核名
公司变更:公司股东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股东股权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增资、注册资本减资、注册公司类型变更、公司法人变更
公司注销:公司公商注销、简单注销、公商登报公示、银行销户、公司解异常、公司吊销转注销等。
财税服务:小规模代理记账、一般纳税人代理记账、税务筹划、税控托管、税务报到、公商年报、代理建帐、记账报税
资质许可代办:许可证新办、变更、延续、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ICP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EDI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IDC许可证、ISP许可证、代办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人员提供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