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过程中,随着市场环境和运营方针的改变,公司也会随之做出相应的调整,比如增资或减资、经营范围变更、股权变更等等。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01 适用对象
公司制企业、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转让股权申请变更登记时,转让方为自然人的。
02 股权转让流程
个人转让股权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应先持相关资料到公司制企业或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再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也就是说,在工商部门登记股权变更前先到税务部门办理纳税申报。完成税款缴纳(纳税申报)的,依法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换发新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03 信息交互机制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个人股权转让信息交互机制。也就是说,信息互通,预防了纳税申报信息弄虚作假,以保证真实性。